17岁妹子约砲遭恐吓拍裸照逼「3天1次」 恶男赔百万还要关

17岁妹子约砲遭恐吓拍裸照逼「3天1次」,恶男赔百万还要关。(达志影像)

一名17岁少女小美透过交友软体与认识刚一个月的郭姓男子约砲,但郭男意外发现小美有男友,竟假装要传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讯息给男方,威胁小美前往旅馆性侵,还偷拍裸照逼她「至少3天1次」,但郭男打电话威胁时,遭小美父亲听见,立刻前往警局提告。郭男事后赔偿100万元,但小美父亲认为郭只是推托装给法官看而不愿原谅,高院法官则依对少年强制性交罪判其3年8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郭男110年5月间,透过网路交友软体「HEYMANDI」认識17岁少女小美。两人曾约出发生性行为。事后郭得知小美有男友,竟假装要发一则讯息内容为,「表哥,有一次你女朋友她妈妈不是叫你上來台北接你女朋友下去、你知道他前一天晚上约我去旅館砲吗、如果你不信的话、聊天纪錄都还在」的讯息,并将威胁讯息截图给小美。

小美担忧畏惧郭男将他们之间发生性行为之事告知他人,遂答应对方要求,双方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又遭到偷拍沐浴画面。

郭男事后又传送小美上半身裸露的照片,并以传送「没有威胁、也没有好不好玩、就是做个交易而已、我们可以商量一个兩个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阿、拍几张很重要吗、有一张能证明是你就够了不是啊、我不是只要这一次欸、我又不是每天都要、商量一个你可以接受的频率或次數、我觉得这个频率不错阿、三天四天一次、我本來是想商量兩次或三次的、不要拉倒、我累了明天再处理、反正我有的不只这张、那我会連之前的事一起說的、他要不要信他的事、我们第一次去开房间的事啊、把你身上的特征說出來、他会不信吗」等讯息予小美,因让她不堪威胁后报警处理。

法官审理后认为,郭男与小美透过网路认识才1个多月,明知对方为未成年还发生过性行为,却要胁将两人关系透过简讯撷图告知对方男友为由,强行性侵,且另未经女方同意而拍摄女方沐浴及身体隐私部位;又传送裸体照片威胁女方与他继续发生性行为。致使女方身心受创严重,迄今仍须定时前往身心科就诊,危害重大,依对少年强制性交罪判其3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