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诱拐2女童 男获判无罪

员林镇一名谢姓女童去年4月间离家18天全无音讯,父、母报警直指诱拐女儿的就是熟识的许姓友人。警方同月28日就在鹿港镇查获许男并寻获谢姓女童 ,还查出他也曾带1名屏东县李姓国中少女到租屋处同住。

法官调查后发现,李姓少女说,她是与家人吵架才要许男到将她载离家;谢姓女童也表示,是李女要求,才同住在许男的租屋处,「我认为不是他诱拐我出来的」,两人异口同声「他没有对我们怎么样」。

另外,2名女童住在许男租屋处时,许男曾多次询问、要2人回家,没有强暴、胁迫及恐吓的行为,其中李女也是自由离开返家,法官据此认为许未以不法手段侵害2女的自由利益,也不构成妨害自由罪行,检方无法证明许男对2女童有和诱犯行。

县府社会处保护服务科长黄萩表示,过去类似略诱案的受害者都会说「是被带走」,但是案中的女童都一再说「不是」,略诱无罪判决确实有争议,收到判决书后,将与律师研议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