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离婚后接走小孩 挨告略诱获判无罪

蒋妇离婚后接走小孩,遭前夫控告略诱,台北地院认定无犯意,判她无罪。(黄捷摄)

已经离婚的蒋姓妇人替前夫照顾小孩,却未依约定时间送回,遭前夫控告略诱罪,检方侦查后将她起诉,但台北地院认为,前夫的妈妈将小孩托付给蒋妇,且双方仍在争取监护权,蒋妇并无犯意,遂判她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蒋妇与前夫育有一对双胞胎,2017年8月离婚后,约定监护权由前夫行使。同年11月21日蒋妇将小孩接走,却未于约定时间11月21日交回前夫,反而带回家同住,且不接听前夫电话,涉嫌略诱。

法院审理时,蒋妇否认犯行,辩称她通常是与前夫母亲讨论小孩的事,母亲告知前夫要出国3个月,希望她接手照顾小孩,她还先离职才去带小孩,并未约定交回小孩的日期;她并未阻止前夫行使监护权,另已提起改定亲诉讼

前夫则说,蒋妇来带小孩时,他因不想见到蒋妇,所以由弟媳出面处理,事后他再用LINE与蒋妇约定11月26日带回小孩,但对话纪录已找不到。

法官勘验蒋妇与前夫母亲的电话录音,母亲曾说过「等儿子回来监护权给你」等语,另根据改定监护权诉讼的家事调查报告,母亲确实希望蒋妇接手照顾小孩,遂认定蒋妇是为了争取监护权才未把小孩送回,并无略诱犯意,判她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