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徒祷告中惊见生殖器 男挨告公然猥亵获判无罪
女教徒祷告中赫见生殖器 男挨告公然猥亵获判无罪。图非当事人。(示意图/shutterstock)
方姓男子被控对1名祷告中的女教徒裸露生殖器,涉嫌公然猥亵罪遭起诉,但方男否认犯行,辩称只有露出肚皮。台北地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方男服仪虽然不庄重,但动作与女教徒的证词不符,无从认定他有公然猥亵犯意,故判无罪,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方男2020年9月29日上午在台北市耕莘文教院的教堂外廊道,对着教堂内祷告中的刘姓女教徒举高双手,让衣摆提起,露出裤头外的生殖器,涉嫌公然猥亵罪。
刘女报警指控,方男高举双手露出生殖器,次数超过3次,每次约1到3秒,印象中方男还刻意去套弄生殖器;刘女并描述方男生殖器的特征,强调自己「不会看错」。
方男否认犯行,辩称他上衣比较短,举手是要拨头发,不小心露出肚皮,没有露出生殖器,且他不知道教堂里面有人,如果真的要露生殖器给刘女看,不会隔着墙壁。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方男的动作,确实可能因短裤宽松滑落而露出生殖器,因此伸手拉提裤头,但与刘女指称的裸露、套弄方式及次数不符,因此不采信刘女证词。
法官认为,方男的服仪虽不甚庄重,但无从认定他主观上有供人观览猥亵行为的犯意,因此依罪嫌不足判方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