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男童下体伤 生母指控男友行虐 罪证不足获无罪

男童送医后被验出包皮撕裂伤、阴囊右侧撕裂伤等伤害,医院社工主动通报检警查办。(图为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视觉中国提供)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一名男童因下体有伤被医院通报社工,由于男童妈妈证词指向当时与男童单独相处15分钟的男友彭男,因此新竹地检对彭男提起公诉。新竹地院法官发现男童生母证词前后不一,且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施暴者为彭男,最后依罪证有疑利于被告原则,判彭男无罪。

34岁的彭男被新竹地检提起公诉指称,2017年7月30日彭男帮忙女友张女照顾2岁儿子,用不明的方式殴打男童下体,造成男童包皮撕裂伤、阴囊右侧撕裂伤等伤害,女友返家后发现儿子的下体有伤,于是将儿送医检查,才发觉男童疑遭虐待成伤,医院社工主动通报检警查办,虽彭男否认,且表示自己只有接触男童短短几个小时,不可能虐待殴打他,但新竹检方仍认彭男涉故意伤害少年罪嫌,而将他起诉。

法官调查发现,张女在7月30日早上帮男童更换尿布时并没发现异状,不过在外出到加油站加油及前往诊所的时间内,彭男曾单独与2岁男童相处约15到20分钟,彭男接着就载张女母子离开,后来就接到通知被叫到医院急诊,发现男童下体伤势

男童母亲张女表示,2017年6月间儿女去玩,当时儿子的手有肿起来、骨折发炎现象,不过,法官却发现张女证词前后不一,况且男童因台大医院通报后,才衍生出虐童法律责任,因此不能排除张女是为了脱免责任,企图误导检警侦办方向的可能,所以难以用有瑕玼的指诉内容,更不能仅因彭男与男童独处15分钟,就认定彭男伤害男童。

虽张女提出儿女验伤证明,证明下体有伤害,但法官也认为,验伤证明只能证明男童的确有受伤,至于男童受伤原因事发经过为何,都没有其他事证,且男童受伤原因很多,也有可能是张女或其他亲友所为,并非只有彭男一个可能性,若没有无其他积极证据佐证,也无法因此认定彭男有罪,最后,新竹地院依罪证有疑利于被告原则,判彭男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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