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金鼎证2.5亿 前董座张平沼罪证不足获无罪

▲张平沼被控诉挪用金鼎证2,5亿,法官今判无罪。(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金鼎证券创办人张平沼因涉结构债案,被高等法院依违反证交法重判7年6月。张平沼另被控诉为巩固金鼎证经营权,找来姪子张国安外甥女林瑞足假借竞远、汇普增加结构债RS交易名义,挪用金鼎证2.5亿。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3人罪证不足,宣判全部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张平沼、陈淑珠夫妇当时被控处理金鼎投信85亿多元结构债时,涉嫌将亏损转嫁到旗下金鼎证券,二审高等法院依违反证交法判张7年6月徒刑、陈8年6月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前年认定判决理由矛盾,发回高院更审。

此外,张平沼也遭告发挪用金鼎证2.5亿元资金检方起诉指出,张2005年4月间为了反制开发金控企图并购金鼎证券,主导金鼎证券董事会决议通过与环华、第一、远东合并案,不过开发金得知后,加码购进环华证等3间公司股份,最后金鼎与第一完成合并。

为了巩固金鼎证经营权,除了亲自与开发金周旋外,还指挥员工透过媒体广告电话询问等方式,以每股13.9元价格向第一证股东购买股票,并计划由张国安、林瑞足实际负责业务的联升投资购买第一证券股票。

检方认为,被告明知结构案后已严重亏损,却在未告知金鼎证情况下,假借竞远、汇普增加结构债RS交易名义,挪用金鼎证2.5亿元购买第一证股票。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3人罪证不足,判决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