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2788万绩效奖金 少将朱建群罪证不足获判无罪

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少将朱建群涉嫌指示部属,将未研发成功的自制品取代外购品,诈领2788万余元营运绩效奖金。新北地院今宣判,因罪证不足判处朱男无罪。(蔡雯如摄)

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少将朱建群担任第202厂长期间,负责督导云豹甲车自动灭火系统研发自制案,他因涉嫌指示工务中心士官长林启胜、工务中心上校工务长王允成等人以未研发成功的自制品取代外购品,诈领2788万余元营运绩效奖金。新北地院今宣判,因罪证不足判处朱男等人无罪,而林男、王男则被依现役军人共同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判处1年徒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检调追查发现,朱建群2015年担任厂长期间,发现单位经费剩余状况不佳,无法发放一定额度奖金给厂内所有军职人员,便在11月间指示林启胜、王允成、主计室上校主任帅士炘制作不实单据及假帐,将35套「套甲车自动灭火系统」纳入当年度余绌预估,以自制品名义交付给第209厂,但实际上却是向外购买,虚报4093万余元賸余,使得军备局核算奖金人员误信其绩效,核发2788万余元奖金。

新北地院指出,朱建群虽然有指示王允成寻找调整甲车灭火系统成本,但未具体指示降低成本的方式,且当王允成回报最佳賸余金额时,朱男也未询问具体作法为何,只有指示「惟凯的就用惟凯的交,自制的就用自制的交,不要混」等语,显见不知王允成、林启胜将自制品与外购品对调、降低成本的行为。

朱建群2016年1月召开生产制造会时,才得知外购品解缴至第209厂,并无积极证据证明,朱男在王允成增加賸余时,已知自制品未研发成功而外购品即将解缴一事,而朱男身为厂长,指示部属降低成本,符合激励员工潜能的本旨、规定,难认有为他人不法所有的意图。

法官认为,朱男2016年间还将聘雇人员奖金分配额度增加0.1个月,减少军职人员奖金分配额度,若他有不法所有意图,应该会借机「调高」军职人员分配额度,不会反其道而行,显见他没有意图为自己或他人所有。

另外,其部属帅士炘身为主计人员,并不熟悉工务中心用自制品与外购品对调方式计列成本,因此也无积极证据证明2人有犯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因此判处朱建群、帅士炘无罪。

针对王允成、林启胜以自制品与外购品对调方式,降低成本,损害「国军生产及服务作业基金」营运绩效奖金正确性,法官认为,2人犯后始终坦承犯行,深表悔悟,态度尚佳,考量其长期服务军旅,任职期间表现良好,因一时失虑触犯案,因此判处1年徒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