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将涉诈领绩效奖金2788万一审无罪 朱建群:与事实不符

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少将朱建群。(本报资料照片)

国防部军备局生产制造中心少将朱建群遭检方起诉指控,担任第202厂长期间,负责督导云豹甲车自动灭火系统研发自制案,涉嫌指示下属诈领2788万多元营运绩效奖金,一审判决无罪,检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开庭时,朱说检方的起诉与事实不符,否认犯罪。

检方起诉指控,朱建群在2015年担任厂长期间,发现单位经费剩余状况不佳,无法发放一定额度奖金给厂内所有军职人员,便在11月间指示林启胜、王允成、主计室上校主任帅士炘制作不实单据及假帐,将35套「套甲车自动灭火系统」纳入当年度余绌预估,以自制品名义交付给第209厂,但实际上却是向外购买,虚报4093万余元賸余,使得军备局核算奖金人员误信其绩效,核发2788万余元奖金。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为,朱建群虽然有指示王允成寻找调整甲车灭火系统成本,但未具体指示降低成本的方式,且当王允成回报最佳賸余金额时,朱男也未询问具体作法为何,只有指示「惟凯的就用惟凯的交,自制的就用自制的交,不要混」等语,显见不知王允成、林启胜将自制品与外购品对调、降低成本的行为。

朱建群2016年1月召开生产制造会时,才得知外购品解缴至第209厂,并无积极证据证明,朱男在王允成增加賸余时,已知自制品未研发成功而外购品即将解缴一事,而朱男身为厂长,指示部属降低成本,符合激励员工潜能的本旨、规定,难认有为他人不法所有的意图,判决无罪。

至于王允成、林启胜以自制品与外购品对调方式,降低成本,损害「国军生产及服务作业基金」营运绩效奖金正确性,一审依现役军人共同犯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判处1年徒刑、缓刑2年,上诉后,高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