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摸女胸、笔插肛门172次 桃园「硕士兽父」判19年
桃园县1名硕士毕业的男子被控多次令女儿趴在他肚子上,笔插女肛门,强摸女儿胸部,甚至连儿子也被强制猥亵,多达172次。台湾高等法院28日判男子应执行19年徒刑。判决指出,男子在民国98、99年间,利用女儿周末到他房间说「早安」时,诓称要帮女长胸部、改善气管等管教理由,摸女儿胸部,少女最后忍不住向导师哭诉,才揭发男子兽行。
常在家裸体的男子,虽然拥有硕士学历,但却没为儿女做好榜样,反而对他们伸狼爪,少女在升小学5年级时,男子令女儿趴他的肚子上,多次以铅笔、萤光笔等异物插女儿肛门,最后连儿子也被侵犯。
桃园地方法院痛斥,男子为人父又有硕士学历,竟为多次对稚龄的儿女强制性交、强制猥亵,且犯行多达172次,造成被害人心理有相当大阴影,依加重强制猥亵、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执行1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