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摸胸1到2次…女童求:爸爸不要再摸了 法官一查逆转判父无罪

小美声称父亲摸胸猥亵。(示意图/123RF,与本案无关,下同)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11岁女童小美(化名)声称遭父亲以每周1、2次的频率摸胸骚扰,虽然她曾大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还是无法阻止。不过,士林地院合议庭认为,小美先前因为和妈妈吵架,就打电话报警数次,遭摸胸猥亵却能隐忍4个月,行为上并不合理,加上所有人证词各执一词,也没有其他客观积极证据,仅靠女童的指证显然有所瑕疵,最后判父亲无罪。

起诉书中指出,小美声称是在2017年2月至同年6月间受到父亲骚扰,某天晚上10时许全家都在睡觉的时候,父亲突然从床垫滚到地板,并压在睡在地板上的她身上,甚至以面对面的姿势将手领口伸进去抚摸胸部,虽然她有吓得大喊「爸爸不要再摸了」,但还是被以每周1、2次的频率猥亵得逞。

▲小美忍了4个月才向老师求助。

小美表示,事发当时妈妈、哥哥也都在场,她隐忍4个月才向学校老师说出受害过程,整起事件经过校方通报曝光。而被指控伸出狼爪的父亲全盘否认,强调自己根本没有碰过女儿的胸部,但还是被检方依强指猥亵罪起诉。

不过,士林地院合议庭开庭审理时,小美的妈妈及哥哥皆证述,她曾经因为和妈妈吵架,就气得报警数次,可见她对自己的权益有一定的自主性,不会因为争执的对象亲人而有异,假如真的遭父亲摸胸猥亵,又怎么能隐忍4个月都不说。

再者,经过医院心理衡鉴报告,小美的确有会说谎、闹别扭等行为,这可能和思考问题常与性有关连。合议庭认为,此案双方当事人以及证人皆各执一词,大家的证词都有矛盾的地方,加上并没有其他客观积极证据能证明小美受害,最后裁定父亲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