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列治平对象的补教名师 卓澔投资纠纷二审逆转无罪
▲台中数学补教名师卓澔,本名为李慎广。(图/youtube)
补习界赫赫有名的几位名师:数学「李卓澔」(本名李慎广)、物理魏宏泰等人,几年前共同投资经营台中的「儒林」系列补习班,最后反目成仇。其中李慎广与魏宏泰2人在2007年共同签发1张800万元本票,投资台北市北投区某车行的傅姓负责人,魏控告李、傅2人在他不知情状况下签发假本票,让他负担800万元本票债务,李等2人被以伪造有价证券罪起诉,一审将李判刑3年8月。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22日逆转改判李、傅2人无罪,可上诉。
高院除了改判李慎广无罪以外,另经调查后,认为魏宏泰在庭上多次做出假供述,涉嫌刑法伪证罪嫌,高院今一并依法提出告发,若判刑定谳,魏要面对7年以下刑期。
本案源于魏宏泰因收到新北地院2013年的准许本票执行裁定,认为自己被李、傅2人盗刻印章,签发发票日为2007年5月14日、到期日为2013年4月14日的800万元本票。魏随即提出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的民事诉讼,并针对李、傅2人盗开本票行为,提出刑事告诉。
检方侦办期间,李、傅2人多次供述魏知情而开出本票,但检方仍对李、傅2人起诉,一审将2人均判刑3年8月,傅还因伪证罪遭判刑5月。
刑案部分上诉二审,高院调查后,发现早在傅经营车行向李借款前,魏宏泰就与傅姓负责人共同取得车行所在的土地,另外魏的表妹也是车行中的人头户,名下拥有许多车行贩售的汽车。而当时傅向李取得借款800万元后,一部分金流曾流向魏的帐户中,最后才共同汇款进傅的车行帐户中,可见魏宏泰应该参与经营车行,也应该知情而开出本票。本于无罪推定原则,高院改判李、傅2人无罪,并对魏提出告发。
至于魏提出的民事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一审虽获胜,但飞跃上诉最高法院后,日前也被废弃发回更审。
而李慎广除与魏宏泰有官司外,另与张姓班主任亦有多件官司,李曾找黑道到到对方家中丢汽油弹纵火、恐吓,李日前被依放火罪判刑1年6月定谳,另外他所涉恐吓、强制部分,二审被合并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罚金确定。李慎广也是国内首名被提报为「治平对象」的补教名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