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感情靠做爱」小三爱大龄人夫:姨妈来带我到旅馆

妻子拿出行车纪录器,但还是证据不足。(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李姓人夫傅姓女同事暧昧,常常互传诱惑讯息,「我们的感情是建立在做爱。」李妻愤而提告,但仅凭对话内容无法证明两人曾发生性行为,新北地检署最后处分不起诉。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不起诉书指出,59岁李男自从换了智慧型手机后,整天都在传讯息,机不离身,但内容却完全对妻子保密。李妻因而起了疑心,从2013年试图找机会检查内容,直到送修才有空档。

李妻翻阅对话,惊觉丈夫与39岁傅女有着暧昧对话,「我们的感情是建立在做爱」、「上次做爱到妳回来将近45天」、「我姨妈来,你要带我去哪?汽车旅馆啊!」她也借此提告并要求离婚。

不过,两人到案后都否认有性行为;李男更说,他和每个人都会传这样的讯息。手机里也确实存有「我要去喝茶、吃鱼(嫖妓)」、「去约跑步(约砲)」等讯息。

为了证明李男外遇,李妻更拿出丈夫进入汽车旅馆的行车纪录器,并称有女子坐在一旁。不过,她没有抓奸在床,也没有相关证据。新北地检署最后只能以证据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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