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父对13岁女儿袭胸、摸下体149次 仅判关1年、赔50万

鬼父对13岁女儿袭胸、摸下体149次,仅判关1年、赔50万。(图/翻摄pakutaso网站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单亲狼父离婚后取得了女儿、儿子监护权后,竟然从2014年3月开始,对当时13岁女儿袭胸、抚摸下体性骚扰。刑事部份,狼父被依《性骚扰》、《伤害罪》判刑1年徒刑、拘役40天已经入狱;民事部分,新北地院19日判决狼父须赔偿受害者50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这位狼父2007年与妻子离婚后取得了儿女监护权,但是他却在2014年3月对年仅13岁女儿伸出狼爪,趁着骑机载女儿出门时抚摸对方下体、并且非常多次揉捏女儿胸部,其中还有家暴殴打女儿、禁止女儿出门监禁家中情况

受害少女父亲袭胸之后一直忍耐,直到2015年才向一名女网友透露此事,女网友得知少女遭遇之后相当震惊,马上透过少女脸书与少女母亲联系告知。少女母亲听了之后非常愤怒,最后带着女儿一起上警局报案提告。检方调查发现,狼父一共对女儿袭胸、摸下体149次,因此依对未满14岁女子猥亵等罪起诉狼父。

新北地方法院审理案情,刑事部份,认为狼父趁隙偷袭触摸少女,应该属于性骚扰案件,加上性骚扰只有半年追诉期,因此只能追诉狼父总共7次的骚扰恶行,连同殴打少女等伤害罪,判决狼父1年徒刑、40天拘役;民事部分则在19日宣判,狼父必须给受害少女50万元精神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