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 男骑士露下体又袭胸 判6月、赔6万

高雄地院审理后,依《性骚扰防治法》判赵男6月,可易科罚金,另并科罚金6万元;至于受害女子求偿8万,民事部分判赔6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1名赵姓男子于去年6月7日清晨,在前镇区中山二路与民权二路口停等红灯时,露出下体要女骑士看他「打手枪」,对方不理后先催油门离开,赵男却跟上前还伸出狼爪,强摸胸部逃逸,警方循线逮人。高雄地院审理后,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另并科罚金6万元;至于女子求偿8万,民事部分判赔6万元。

根据判决指书出,去年6月7日清晨4时46分,赵姓男子骑乘机车尾随在1名女骑士后方,一路到前镇区中山二路与民权二路口停等红灯时,赵男先停在该女子旁边,随后露出下体,还拍女子的右手要对方看他「打手枪」。

女骑士撇一眼后,不予理会,催了油门往前骑,没想到赵男仍不肯善罢甘休,趁着停等红灯,骑车掠过女骑士身边,竟伸手摸了对方右胸一下,随后逃逸,女骑士气得报警,警方获报后调出监视器画面,锁定车牌号码,循线查出赵男涉案,将他依《性骚扰防治法》送办。

高雄法院审理时,发现赵男已数次违反《妨害风化罪》及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前科,素行不良,他仅为逞一己私欲,竟趁对方来不及抗拒时触摸胸部,显然欠缺尊重他人对于身体自主权利及心理感受,也造成女子精神痛苦,综合相关事证后,考量他坦承犯行,依《性骚扰防治法》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另并科罚金6万元。

该名女骑士认为精神受损,对赵男求偿8万元,凤山简易庭审理后,法官依照他对女子所性骚扰态样、受侵害程度和双方状况及财产,认为赵男赔偿6万元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