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撞死男骑士!无照男自首「我撞的」 判4年6个月

苗栗审判处叶男4年6个月有期徒刑。(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苗栗县去年7月30日发生死亡车祸陈姓男子前一天吸食安非他命,30日无照开车上路行经苗128线道时,撞上骑乘机车叶姓男子,导致叶男伤重身亡。苗栗地院审理后,依照过失致死罪判处陈男4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陈男108年7月29日上午施打安非他命,30日下午开车出门,行经苗128线与台72线的交岔路口,在中平匝道号志显示红灯状况下,仍直接闯过,进入交岔路口,撞上叶姓骑士

叶姓骑士遭受剧烈撞击,当场倒地不起,送医后检查肋骨腰椎骨折颅脑损伤等状况,经过抢救仍因颅内出血气血胸、腹内出血合并外伤性神经休克等原因,到院前不治身亡。

▲陈男使用安非他命,隔天开车上路撞死机车骑士。(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陈男肇事后,主动向员警坦承事件,符合自首条件,但辩称是因为刹车失灵,才会不小心闯红灯。不过,经过技师检查,陈男驾驶的车辆刹车没有异状

警方对陈男进行尿检,检验结果呈现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阳性反应,浓度分别为5,983ng/ml、80,941ng/ml。

苗栗地院审理后判定,陈姓男子曾有施打第二级毒品前科,依据使用经验来看,可以知道施打安非他命后,会引起躁动幻觉情绪不稳等精神症状,108年7月29日上午才吸完毒,隔天下午却依然无照出门。

判决书说明,虽然陈男没有致人于死的故意,但仍能预见施打毒品后,驾车路上可能发生车祸,导致他人死亡,而且陈男还没有驾照,明明知道施打安非他命会有幻觉等症状,依然驾车出门,因此依据过失伤害致死罪,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理肤宝水限时快闪特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