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透视》精神鉴定成免责金牌 酒驾零容忍 弑母竟逃死 人民绝望
一次次不接地气的判决,让人民绝望。图为殉职铁路警察李承翰的父母(左二、三)听到凶嫌无罪,无法接受,被扶着离开法院。(本报资料照片)
司法改革是蔡英文总统的施政重点,但一次次的杀人案无罪争议判决后,让人民怀疑司法到底改了什么?如果台湾社会不能容忍酗酒的人酒后驾车,那么自己吸毒成瘾后逆伦弑亲的犯罪,也应该重判究责,才能符合人民对司法的期待。
去年7月,年仅25岁的铁警李承翰因处理补票纠纷,为了保护全车乘客,不幸被郑姓男子拿刀刺死,但嘉义地方法院却拿着医院鉴定报告当背书,让杀警凶手获判无罪,李父等不到司法正义的判决不幸死亡。
精神鉴定是一门专业的学问,不同的医学团队根据不一样的鉴定方式,得到的答案可能是天壤之别。但司法审判具有独立性,如果法官不能依据犯罪事实研判,光以医院的精神鉴定结果来做裁判唯一证据,显失公平性。
诚如一名精神科医生在最高法院生死辩时的证述,就医生来说,救人是其信条,显少有医师会去作证让法官判处被告死刑,更何况台湾司法医学鉴定,缺乏严格的法律规范其流程与标准,如何鉴定,医界各吹各的调看法不一。
以梁男砍下母亲头颅的凶残犯罪来看,一审委托鉴定的医师认为,他杀人时的精神状况确实有受毒品影响,辨识力降低,但二审找来法医研究所及台大医院团队,鉴定结果却是断言凶手「无意识杀人」。
精神鉴定结果法官当然要尊重,但也要对不同的鉴定,论述采用及不采用的理由,更何况吸毒过量是自行招致的结果,如同酒后驾车一样,在吸毒或喝酒前都可预见行为辨识力将受影响,怎可当成「免责金牌」。
司法审判受宪法保障具有独立性,但判决前被害人家属及检方的声音,法官也应倾听,才能称得上是公正客观的裁判,作成的判决才不会不食人间烟火,无法让人民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