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分局员警喝酒不报备罚500 警讽:长官拿基金去喝

▲喝酒先报备?龙潭公约,不报备罚500元。

东森新闻记者萧化明桃园报导

桃园县龙潭警分局颁布「禁酒令」,喝酒得先报请分局长核准,若未报准被查获还要罚500元,罚款成立公基金员警痛批分局作法形同「白色恐怖」,还开玩笑说,「这些公基金可能会被拿去当成长官的喝酒基金。」

朋友小酌几杯无伤大雅,但县龙潭分局员警要先喝酒得先跟分局长报备,没报备就喝酒的话,将开罚 500元。该分局公告内容重点如下:「龙潭分局不饮酒自律公约,如有饮酒情事,愿主动向分局长缴交500元......。」

但该措施引发基层员警不满,把公约PO上脸书,还质疑这笔钱是不是要拿去当长官的喝酒基金?龙潭分局分局长詹永茂说,「自发性参与,绝对没有强迫,一期虽然是三个月,但随时都可以退出。」

分局长说「没有强迫」,但事实上公约上头没有写「自由参加」,摆明就是规定事隔一天,记者走访分局时,发现员警似乎收到指令口径一致。「这是完全我们同仁自己自发性、自愿性的参加,(记者:你们长官有跟你们宣导这个东西吗?),平常是有在加强宣导喝酒不开车,立意很良好啊,等于说是在勉励一些有饮酒的同仁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记者:你有参加吗?),我本人有参加。」

不过,监察院早就纠正过公家单位不能收公基金,这笔钱收了要缴到哪?会不会有别的用途?也引发外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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