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内偷喝同事「9元养乐多」 警察被罚2000元

▲养乐多放冰箱被偷喝,北市警备队小队长退休后坚持要追究(图/翻摄自NPA署长室,下同)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文山分局警备队退休的陈姓小队长,7月在警政署NPA署长室PO文,表示同单位的陈姓警员偷喝他冰存冰箱的养乐多,怒提告窃盗事件曝光后引起讨论。事后文山一分局将陈姓警员依窃盗罪送办,法院审理时,陈姓员警坦承偷窃,并表示曾误拿一次,这次则因有1打养乐多,才会拿1瓶来喝。台北地院3日依窃盗罪,判处陈姓警员罚金2000元台币,得易服劳役则2日,缓刑2年,可上诉。

退休小队长7月上脸书「警政署NPA署长室」PO文表示,6月中旬在公用冰箱放了一罐养乐多(新台币9元),却被另一名陈姓员警未经询问就偷喝,气得他拿监视器画面质问对方,没想到对方只回答以为是公家的,他听了答案十分不满决定通知内部督察单位,但他退休后陈员却都没有被惩处,因此质疑有包庇护短嫌疑。

法院审理期间,陈姓警员承认犯罪,并表示先前也曾误拿该同事1瓶养乐多,至于这次则因有1打、才拿1瓶来喝。因此,法官认为他先前已有类似的经验经人告诫,应有纵使为办公室冰箱内的物品,也不应该随便拿取的认知,主观上有窃盗犯意,最后判他罚金2000元,可易服劳役2日,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