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校车 管理应考虑实际矛盾
又到开学季,校车交通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人们关注,不少地区的交通部门纷纷开展打击治理“黑校车”的相关工作。
尽管国务院早在2012年3月就通过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安全管理进行了系统规范和限制,力图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2019年2月,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2019年第1号预警,提请各地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对“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提醒学生及家长坚决抵制乘坐“黑校车”。但在媒体上,我们依旧能看到一桩桩由于“黑校车”罔顾安全标准造成的惨剧。
2020年9月,省道S237线禹州市花石镇白龙村路段,一辆用作校车的面包车与一辆货车相撞,事故共造成1名教师3名幼儿死亡,9人受伤。事故车辆并非专用校车,只是私人经过改装作为幼儿园接送的车辆。新华每日电讯此前在广西、内蒙古、贵州等地采访时发现,非专用校车超载似乎是“家常便饭”,在贵州同仁市的调查,发现一辆7座车竟然塞了24个学生娃。
校车并不是简单地定义为“用于接送孩子上下学的车辆”,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过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用以规范专用校车标准,专用校车无论在安全性还是可靠性上都拥有绝对的保障。而部分地区和学校的所谓校车大都是老旧二手小客车进行私自改装的,没有取得相关资格,也未到交警部门登记,为了盈利常常出现超载行为,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危险性也极大。
为何“黑校车”屡禁不止?这可能不得不考虑到校车的实际应用。随着各地“二胎热潮”和“撤点并校”等现象出现,越来越多的学生有了上下学接送的需求。而上下学时间的集中,也会造成集中性的通勤需求,单靠父母接送可能会造成交通瘫痪。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组织校车接送或许是更合理、有效的解决办法。
但对于专用校车的购买,并不是所有学校都具备能力和资质的。虽然目前一二线城市校车比较普遍,但对边远山区来说,正规校车无论是价格还是灵活性都相对差一些,这就助长了“黑校车”的盛行。
实际与标准产生了矛盾冲突,对于部分地区和学校来说,不选择正规校车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而是实际条件的限制,但选择私改的“黑校车”就无法保障孩子的安全,这个两难问题属实难以解决。
笔者认为,在关于校车的管理与普及问题上,有关部门的管理应考虑实际情况。虽然,车企和有关部门都只有有限的管理能力,如车企只负责生产和出售;相关部门对学生乘车只有部分管理职责,如交警只能对超速超载、车辆状况有管理权和处罚权,运管部门只负责客车营运管理和审批,教育局和学校则承担不准购买、租赁和组织学生乘坐“黑校车”之责等。但在日渐完善的管理系统下,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互相协调合作,仔细摸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联合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黑校车”。同时,增加有资质的运营车辆,疏堵结合,共同搭建完善的校车治理体系,让孩子安全上学、放心回家。
对于校车的治理,政策的制定也应更加灵活,针对不同车型、不同地区可以适当采取更符合实际的标准和要求。对于企业来说,下一步研发工作也可以更加贴合市场需求,拓展不同应用场景和不同价位等校车类型,以满足市场更加细分的需求。张雅慧 《 中国汽车报 》(2021-03-08 0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