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子烟管理实务应纳入政府立法评估

▲愈来愈多国家电子烟纳入法规管制,且务实发展电子烟产业台湾若是一味禁止将影响相关产业发展。(图/达志影像美联社授权提供)

文/王郁扬

亚洲各国合法发展电子烟产业的同时,台湾《烟害制法修正案提案禁止电子烟制造、输入、贩卖与广告;如修正案通过,将对台湾电子烟产业和相关产业造成经济层面的严重伤害。

亚洲国家电子烟产业概况:一、中国:电子烟产业蓬勃发展,每年有数千电子烟厂商参加大陆举办的国际电子烟展览,造就上亿商机、旅游人潮,是全球电子烟主机的制造地。二、日本:电子烟专卖店林立,靠着国家的自由与人民的自律互重,共同维护电子烟环境,同时也是烟油、电子烟主机知名制造国。三、马来西亚:电子烟专卖店多在百货公司设柜,更是符合国际烟油制造规范,电子烟油出产大国

各国有拥护电子烟的团体新闻报导

一、澳洲新闻报导:〈澳洲顶尖研究博士呼吁全面禁止香烟,转换使用电子烟〉:Hefler 博士表示:「可燃烟草是所有尼古丁产品中最有害的一个,且电子烟和加热烟是最有机会替代传统燃烧香烟的产品。虽然这些产品不是无害,但这些产品对吸烟族群而言,造成伤害的风险比香烟更低。」二、英国新闻报导:英国科学家强烈批判:〈世界卫生组织(WHO)需更加了解电子烟相关证据,再通报国际烟草管控条约〉。2015 年来自英国公共卫生局(Public Health England)的报告〈电子烟:最新证据〉,报告结论:电子烟比香烟至少安全95%。2016年上半年,皇家医师学院(Royal College of Physicians)出版了200页的〈无烟草尼古丁:减少烟草伤害〉。两篇报告都获得全世界的关注,也迫使许多恐龙等级的烟草控制专家必须尽快解释他们反对电子烟的立场

三、台湾新闻报导:台湾大学教授、前环保署署长魏国先生投书媒体〈吸烟新科技 政策要跟上〉一文指出:「台湾的成年吸烟人口约有230万,青少年十几万人,数量庞大,为了降低这些人的健康风险,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宜未雨绸缪,细致评估电子烟这类新科技、新产品的公共卫生效益,制订相关法规与标准,而不是闻烟色变,一律打枪,反而错失了新产品在降低健康风险及改善空气品质方面所能带来的好处。」

四:台湾新闻报导:东吴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胡博砚先生也投书媒体〈施政要找到重点, 而不是挑软柿子吃〉一文表示:「如任何有致癌可能性的产品都该全面禁止,那香烟也不例外,当然这或许是反烟团体的理想。不过要达成这样的目标,政府端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要去考量到『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 而大法官也曾在多个解释中,阐释如何应用法治国原则以及比例原则之要求。在制订类似的禁止政策时,不能单纯以一个致癌风险作为禁止的事由立法者要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管制的必要性,此后还必须通过比例原则的要求。」

台湾政府应将国际电子烟管理实务纳入立法评估,而非完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提出的建议照单全收;禁止是众多可讨论的规范之一,应当根据各国家的情况决定,而不是把禁止视为预设选项。鉴于香烟在所有司法管辖区普遍可取得,禁止电子烟是非常矛盾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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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郁扬,台湾电子烟产业发展协会筹备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