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局警备队长传喝花酒 「有女陪侍一个小时」...记过调职

苏姓警备队长与小队长因喝花酒均遭记过处分,其中警备队长调任非主管职。(图/记者中岳摄)

记者邱中岳/台北报导

北市1名警备队长惊传与1名小队长,涉嫌跑到三重一间有女陪侍的卡拉OK店消费,事后督察单位获报展开调查,2人均坦承有到卡拉OK消费,士林分局督察组规定将2人各记1小过处分,警备队长也调任非主管职务

警方表示,士林分局57岁的苏姓警备队长,2月份与52岁的邱姓小队长,原本与1名友人餐叙,但事后朋友提议要去唱歌,3人随即前往三重区龙门路1间有女陪侍的卡拉OK欢唱,将近1小时后离开。

苏姓警备队长向督察组表示,当天原本以为只是到单纯的卡拉OK唱歌,但进去后却发现是有女陪侍的店家,而当天消费6千多元,也是由3人平均分摊,并无接受招待的情形

士林分局督察组依照「警察人员奖惩标准」规定,对于苏姓警备队长以及邱姓小队长各记1小过处分,而苏姓警备队长也调整非主管职务,调往文山一分局交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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