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无照开小黄撞死老妇人 男司机判1年10个月

记者郭世贤基隆报导

2017年8月30日,38岁黄姓计程车司机行经基隆市崇孝街路口停等红灯时,绿灯亮起步左转时,未注意穿越马路的80岁王姓妇人撞倒在地,送医急救后,伤重仍宣告不治身亡。基隆地方法院认为,黄男无计程车职业驾照,竟然只有普通重机驾照,没有汽车驾照,当时黄男主动向警方自首,因此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处黄男1年10个月有期徒刑。

检警调查,2017年8月30日上午6时许,黄姓计程车驾驶,开车行经基隆市崇孝街左转明德一路,贸然竟直接撞上正要过马路的王妇,因撞击力道太大,当场王妇被撞飞,头部受强烈重击,送医后伤重仍宣告不治。当时警方调查,黄男没有计程车职业驾照,还上街载客。黄男则解释,车辆左转时,靠近驾驶座的A柱挡住视线,才会不慎撞上正要过马路的王妇。

案发时黄姓驾驶,向警方指出撞击到王姓妇人的位置。(图/记者郭世贤翻摄,同下)

警方调阅行车纪录器及监视器画面发现,王妇确实在号志未变绿灯时,起步穿越马路,也未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但是黄姓司机撞上王妇时,号志早已变成绿灯约达10秒之久,若王妇起步时,就算是红灯,也与此车祸事故因果关系,王妇穿越马路时,未依规定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有过失,但不能卸免黄男的过失责任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黄男无计程车职业驾照,依法加重刑责2分之1,但黄男案发后,主动向警方自首,所以黄男符合自首的要件,先加后减,斟酌其所为,依法可减轻其刑,经先加后减之,最后判处1年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 行车纪录器清楚拍下,王妇走过马路的画面。

▲ 行车纪录器清楚拍下,王妇遭计程车撞击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