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杂志/把「日药」当保养品用? 别再盲目下去了

出处:康健杂志209期作者邱品齐图片/康健杂志

这几年去日本旅游很流行到药妆店大采购,但很多人带回来的其实是「药品」,自己却不知道。这些医药品台湾如果没有申请药证就是禁药,自用无所谓,但只要有买卖行为被抓到,就有刑责

经常购买的消费者也不知道自己用的是药品(禁药),还在网路上分享这些医药品可以当作保养品用,当万用膏护手霜面膜面霜身体乳……屡见不鲜,之后一旦出问题,不但得不偿失,甚至要申请药害救济都不行。

未申请药证就是禁药 出问题恐求偿无门

其实,要辨别这些药品很容易,在包装盒上都会注明这是第几类医药品。

简单来说,第一类及第二类医药品在台湾几乎都属于药品,也就是平常「没有病」就不要乱买、乱用、乱吃的产品,但网路上常看到不少人把第二类医药品药膏当保养品用,其中不乏含有类固醇、抗组织胺麻醉剂或是抗生素杀菌剂),即使是当药品使用都要谨选慎用。

真的百分之百不建议当保养品来用,以后如果有人建议把日本「第二类医药品」当保养品用,真的不要再相信,不然之后出问题根本没有人可以负责…【全文未完,完整内容请见《康健》2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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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掉优碘、双氧水湿润疗法当道每年消失200家!中药房去哪了?新五类常用药备齐了吗?详见《康健杂志网站》。※本文由康健杂志授权报导,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