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乱咬人 饲主判赔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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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女子提告主张,前年孟姓女子携带她饲养的班道戈犬及比特犬到住处顶楼遛狗,狗攻击造成她受伤,她请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精神慰抚金;一审判决孟女须赔偿23万多元,二审认定精神慰抚金须再多赔,加码判赔28万4023元,全案定谳。

陈女主张,孟女在2019年10月24日下午在其住处顶楼遛狗,却未采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刚好她也将狗狗带至顶楼,孟的比特犬见状攻击她的狗,她保护狗遭咬伤,左手多处开放性伤口右手肘多处开放性伤口合并撕裂伤、左手第五指之中段指骨闭锁性骨折等伤害。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孟女须赔偿23万9858元,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孟女带犬只至同栋住户得出入之顶楼遛狗,却未为犬只配戴口罩及以炼绳牵引,致陈女遭咬伤,应负过失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

高院考量陈女所受伤势不轻,且因此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足见所受惊吓程度甚钜,及两造之经济状况因素,认陈女得请求孟女赔偿之精神慰抚金以12万元为适当,加码改判赔28万多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