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没系牵绳」乱吠!害人跌倒引发气喘 饲主判赔
▲狗狗没系牵绳,害人跌倒,饲主判赔。(示意图/CFP)
文/中央社
洪男未系牵绳带4只狗散步,其中1只跑到苏女系绳的犬只前互吠,苏女要将狗拉开,却不慎被系绳绊倒受伤而引发气喘。彰化地院近日审结,洪男依过失伤害罪处罚金新台币3万元。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洪男今年初未系绳带4只犬只散步,当时苏女也在该处遛狗;其中1只犬只随即奔至苏女饲养的犬只前,2犬发生互吠情形。
苏女为避免2犬继续打斗,以系绳拉开其犬只,过程中被绳子绊倒,导致右侧膝部挫伤、左侧踝部挫伤等,并诱发轻度间歇性气喘,自行就医。
洪男虽坦承没有系牵绳,但矢口否认有过失伤害犯行,其辩称去买早餐时,狗跟着他出来,后来苏女的狗先叫,其中1只狗就冲过去互吠,他跟着过去阻止,没看到告诉人跌倒。
苏女则说,1只狗朝她的狗冲过来,2犬开始互咬打架,她想要拉开但拉不动,因她有系牵绳,造成她在拉扯过程中绊倒,左脚扭到并跌坐地上无法起来,还导致她气喘发作;对方有在旁边喝止,之后才带着4只狗离开现场,她自行慢慢起来。
法官审酌,被告未确实使用绳子或适当方式对其犬只加以看管,使其犬只冲向告诉人的犬只,而有互相攻击行为,告诉人为避免犬只相互攻击而遭牵引绳绊倒,被告所为显有不该。
洪男犯后仅坦承未系绳看管犬只,否认苏女因此跌倒受伤,虽有意和解,但苏女认为洪男说谎,无意调解。彰化地方法院依洪男犯过失伤害罪,处罚金新台币3万元,可易服劳役。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