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没牵绳被车辗死 饲主持「野猪矛」杀光女驾驶全家!

▲周少华被判死刑。(图/翻摄安徽网,下同。)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安徽省芜湖市去年5月发生一起灭门血案男子周少华因自己饲养的狗被一名女邻居开车撞死,一怒之下持「野猪矛」(一种短矛)闯入对方家中,将一家三口中夫妻直接戳死,并害得对方年仅10岁的小女儿从11楼坠落身亡。法院近日宣判周男依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根据《中安在线》报导,周少华的女朋友当天中午「未使用牵绳」出门遛狗,结果一名女邻居开车返家,不慎把小狗给辗死。周少华得知狗被辗死以后,气得持「野猪矛」前往对方家中理论,并索赔5000元人民币(约22000元新台币)。

女邻居及其丈夫认为周少华的索赔金额太高,表示只能赔1500元人民币(约6700元新台币),周少华非常不满,但还是调降金额,要求至少赔偿3000元人民币(约13400元新台币),并指出,「我另一条狗之前被人撞死,人家就赔了3000元!」

降价以后,周少华还是被邻居夫妻拒绝,他勃然大怒,取出预先准备的「野猪矛」快速将女邻居刺倒在地,接着又把企图上前抢矛的邻居丈夫也戳倒在地,并对躺在地上哀号两人狂捅,现场血流满地。两夫妻10岁的小女儿在楼上听见打斗声以后,吓得躲回房间报警,周少华并未继续追杀,而是待在楼梯间,自己拨打电话报警,告诉警方,「我杀了人。」

警方到场以后,顺利把周少华控制,并前往小女儿的房间找人,但房内却空无一人,最后有人在一楼草坪发现坠楼的小女儿,紧急将她送医抢救,10天以后伤重不治。当地法院在3月11日上午宣判,周少华被依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要赔偿死者家人12万元人民币(约53万元新台币)。

▼周少华使用柄身较短的「野猪矛」杀人。(图/律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