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系牵绳饲犬遭撞毙 饲主及肇事驾驶均受罚

莺歌区民众遛狗未系牵绳,饲犬遭车辆撞毙,新北市动保处对双方开罚。(王扬杰摄)

新北市莺歌区王姓民众日前外出遛狗,但并未帮爱犬系上牵绳,途中狗儿突然冲到路中,遭疾驶的车辆撞毙,驾驶肇事后直接驶离,饲主向警方和新北市动保处报案,希望找出肇事驾驶,替爱犬讨回公道。经动保处调查厘清事故原委,认定饲主及肇事驾驶均已违反《动物保护法》及《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双方均予以罚金。

动保处表示,饲主在遛狗时未使用系绳已违反《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第7条规定,可处3000元至1万5000元罚锾;另依《动物保护法》第5条第2项第4款规定,饲主对于其管领之动物,过失使动物遭受伤害致动物死亡,处1万5000元至7万5000元罚锾。本案择较重罚则,处罚饲主1万5000元罚锾。

此外,肇事驾驶未将动物紧急送医,已违反《新北市动物保护自治条例》第11条规定,使动物受伤之行为人,处3万元至10万元罚锾;另驾驶同时违反《动物保护法》第6条规定,过失伤害致动物肢体严重残缺、重要器官功能丧失或死亡,可处1万5000元至7万5000元罚锾。同样择较重罚则,处罚驾驶人3万元罚锾。

动保处呼吁,饲主带宠物外出时务必使用系绳控管宠物行动及安全,车辆驾驶人也应随时注意行车安全,如遇到动物闯入马路上,应立即停车辆待动物离去后再行驶,如不慎撞到动物,也需马上下车察看动物状况并立即送医救治,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