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未绝育 新北开罚22名饲主

农业部去年已公告禁止饲养比特犬。(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农业部去年已公告禁止饲养比特犬。(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比特犬伤人事故频传,农业部去年已公告2022年3月1日起禁止饲养比特犬,为逐步减少比特犬数量,除已完成登记备查特定宠物繁殖业者外,饲主均应为犬只绝育避免繁殖。今年7月新北市动保处针对未依规定绝育及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疫苗的22名比特犬饲主,依《动保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开罚8万元罚锾。

动保处表示,自农业部公告禁止饲养比特犬后, 为清查辖内比特犬饲养及绝育状况,动保处于去年7月对比特犬饲主进行电访,10月推出比特犬绝育补助,同年11月再次发函确认绝育及狂犬病预防注射状况,并要求饲主陈述意见,续依动保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分别开罚比特犬未绝育5万元及未施行狂犬病预防注射疫苗3万元罚锾,共计裁罚8万元,至今年7月为止,动保处已针对违法的22名饲主开罚。

动保处强调,后续亦将持续追踪并函文要求饲主改善比特犬绝育状态,若饲主仍不改善,动保处将依法连续开罚。

此外,为有效落实源头管制,所有比特犬均应完成绝育,如因健康因素经兽医师诊断不适合麻醉手术,也必须申报免绝育,违者依《动保法》第27条第8款规定,处5万至25万元罚锾。另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13条第2项规定,饲主应每年为宠物完成狂犬病预防注射,违者可处3万至15万元罚锾。

动保处提醒,比特犬出入公共场所须配戴透气口罩、系上1.5公尺牵绳且由成年人伴同;若比特犬饲养地点变更或死亡时,也应向动保处登记;未来比特犬买卖、转让也仅限于已登记在案饲主,如未依限登记备查、违法饲养、买卖、转让比特犬,可依《动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