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行道竟差点遭撞 莽男暴怒打死骑士判7年6月定谳

高雄郭姓男子打死骑士,判刑7年半定谳。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有多项前科的高雄郭姓男子,出狱不到半年,去年3月间他走在人行道上,差点傅姓骑士擦撞,2人爆发口角冲突,发生扭打。郭男暴怒之下,将骑士推倒,导致骑士颅骨骨折,送医宣告不治。郭男辩称自己刚动过手术无力伤人,但法院调查后,查出他当时坐在对方身上狂殴,因此认定有罪最高法院12日将他依照「伤害致死罪」判刑7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现年62岁的郭姓男子有纵火、公共危险等前科,多次进出监狱,直到2018年8月底才出狱。但出狱后不到半年,他又闹出这起案件案发于2019年3月13日,上午10点多,郭男步行凤山国中旁的人行道上,这时傅姓骑士将机车骑上人行道,经过郭男时差点撞到,2人发生口角争执,最后大打出手。

互殴过程中,郭男将骑士推倒,骑士头部撞击地面,这时郭男跨坐在骑士身上,朝骑士脸部挥打多拳。骑士经送医急救,7天后仍因颅骨骨折、硬脑膜下腔出血、左右大脑额叶对撞性脑挫伤等,宣告不治。家属提告,郭男到案后否认打死对方,辩称自己刚动过胸腔手术,无法施力,无力伤人;而他仅坦承骑士「突然间倒下去,他倒地后我有打他一下」。检方不采信,仍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有目击证人证称,2人发生口角后,一开始确实是骑士先动手,后来2人发生扭打,但没过多久后骑士就被推倒,倒地后郭男就跨坐在骑士的肚子上,不断挥拳殴打。法院因此认定郭男确实犯下「伤害致死罪」。考量他有多项前科,出狱后不到5年又故意犯案,应当加重其刑;又他仅因行车纠纷,但未以理性方式处理,反而与对方互相扭打,还将被害人推倒在地,导致头部重击地面送医不治,犯后犹饰词狡辩,因此一二审法院均将他判刑7年6月。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2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