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机车被骑跟上质问 一刀刺死17岁少年莽男判9年定谳

▲因为弟弟机车被骑走,上前质问竟杀死少年的黄姓男子。(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黄姓男子前年11月间,发现吴姓少年骑乘弟弟的机车,黄男尾随少年停车后,上前质问少年,但少年无法清楚交代机车来源。双方口角、拉扯之际,黄男拿出随身的折叠刀刺入少年左胸,少年送医不治。黄男自首,一审将他判刑7年10月,二审改判刑9年,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9年11月18日凌晨,当时19岁的黄男坐在蔡姓友人驾驶的汽车上,行经新北市芦洲三民路时,遇到警方大规模临检。黄男原本不在意,没想到竟在临检车辆中,发现有人疑似骑乘他弟弟的机车,黄男随即要求友人开车跟上。

黄男跟踪到芦洲区环堤大道靠近复兴路之溪美越堤道附近,现场因有大批车辆聚集,黄男一度失去目标。但没多久,警方到场处理,车辆鸟兽散,黄男发现目标,再度尾随机车。一直到凌晨3点35分左右,机车停进芦洲市区里,黄男随即上前质问17岁的吴姓少年,双方发生拉扯。

黄男失控,拿出预藏的折叠刀,一刀刺进少年左胸,少年随即倒地,黄男则逃逸无踪。少年被紧急送医,最后右心室出血致心包囊填塞及左侧肋膜腔出血,最终导致出血心因性休克,送医1个多小时宣告不治。黄男犯案后2个半小时,就到警局自首。检方依照「杀人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黄男坦承不讳,一审法院认定他犯「伤害致死罪」,判刑7年10月。但上诉二审后,改认定黄男具有杀人故意,因此撤销一审判决,改认定黄男成立「杀人罪」,但考量他自首,减为有期徒刑9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认事用法并无违误,26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