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里长做服务诱单亲妈上车「从上摸到下」赔60万缓刑

里长服务单亲上车「从上摸到下,赔60万和解换缓刑。(达志影像

高雄市一名色里长,假借要服务里内1名离婚单亲女子,诱骗她到车上搓乳,手还伸进裤管内抚摸下体,遭到女方拒绝仍强行猥亵长达28分钟,甚至还戏谑她「妳又不是女孩子,都嫁人了」、「你也需要男人」等,女方事后气得提告,这名色里长依强制猥亵罪判里长1年6月徒刑,经上诉后,审酌里长已赔偿60万元和解,因此宣告缓刑4年并交付保护管束,接受法治教育

根据一审判决书指出,民国107 年8 月间,为高雄市某位里长与1位离婚单亲母亲,因居住同里而认识,且知悉女方患有忧郁症、而且又刚刚离婚独自抚养幼小稚女,女方也曾请请托他帮忙找租屋处。

里长于是在107 年8 月20日16时许,在高雄市立大同医院就诊时,遇独自前往就医之女方,于是主动向女方寒暄,却突然兽性大发,竟利用里民对里长之信赖关系,假藉有事与他讨论,但医院人来人往不方便,就邀女方前往停车场之自用小客车内,等女方一坐进副驾驶座,里长立刻将车门上锁,强行以手将女方上衣掀开而露出乳房胸部袒露,但女方不段反抗制止,里长反而大怒,更强行以手掐捏胸部。

但女方不断挣扎,里长仍强行以手抚摸大腿,并穿过短裤裤管,隔着内裤抚摸

下体,再以手搓揉胸部,还强吻脸颊直到女方苦苦哀求后才让她下车回家

但女方不堪受辱,为了搜证他的兽行,又与里长相约高雄市前镇区草衙派出所 附近见面未料她一坐进车内副驾驶座,里长又开始伸出魔手摸她的大腿内侧,并再度触摸下体,但女方为搜证只能隐忍,而最后佯装身体不适且哀求让其下车回家。

女方事后立刻警局提告,高雄地院依强制猥亵罪判里长1年6月徒刑,另涉性部分判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但经上诉,高雄高分院考量里长无前科,又已赔偿60万元和解,宣告缓刑4年并交付保护管束,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