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管理室虾饼」太想吃...救生员整包带走!女同事气炸怒告 惨罚3000元

阿温偷吃同事虾饼,因此被判罚3000元。(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昱萱/台北报导

一名男子「阿温」(化名)在宜兰游泳池担任救生员时,看到管理室内有一包虾饼,萌生了将这包虾饼占为己有的念头,尽管当时管理员已经告知他,虾饼是女同事「花花」(化名)的所有物,他却仍是在下班之后将虾饼带走,而也是因为这样的行径,阿温被判罚3000元。

判决指出,阿温日前在管理室看到一包虾饼后,一直对虾饼念念不忘,甚至还告诉其他同事,很想把这包虾饼吃掉,甚至还声称,「我小孩要回来,所以要把虾饼拿回去」,而吴姓管理员知道后,也告诉他,该包虾饼是花花的所有物,不能把它带走。

不过,阿温却于当天下班之后,直接带走了该包虾饼,而花花发现后,气得一状告法院。对此,阿温坦承拿走虾饼,但却坚决否认自己有偷窃行为,甚至还辩称说,「那包虾饼确实是花花的没有错,我有拿然后没有告知她」、「我吃人家的虾饼无告知所有人,是我的错,我会跟她道歉并买还给她」。对此,法官认为,阿温偷走虾饼后,虽然坦承了事件事实,却否认窃犯意,因此判罚他3000元。

此外,阿温也被控告涉嫌偷窃花花的衣物,不过阿温辩称,当时是因为看到更衣室东西,而他必须保持该处是干净的,因此才会先将东西收起来,又因为当时管理员还没来,所以才会将衣物收起来放在浴室里,才会导致衣物从窗户掉出去。对此,法官认为,并无证据证明阿温有偷窃衣物的犯意,因此这部分判他无罪,而全案上诉到高等法院后,法官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妥,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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