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起物有温度」男专挑板南线顶OL!法官还原现场:有触及可能

涂男否认用下体顶被害女子臀部,仍被判拘役110天。(图/示意照/记者李佳蓉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两名女性上班族指控,搭台北捷运板南线时,被一名涂姓男子生殖器屁股,「该凸起物是有温度的」。法官当庭测量被告被害人腰部地面距离,且加上鞋底高度,认为有「触及可能」,因此判他拘役110天,可易科罚金11万元。

判决指出,2017年4月到5月之间,两名被害者分别在新埔站驶至龙山寺站、板桥站驶至江子翠站、江子翠站驶至龙山寺站间,遭到涂男性骚。

一名女子证称,上班通勤车厢非常拥挤,突然觉得背后不舒服,「有人贴着我的臀部,我有往左右移动位置,但我一移动,该人也跟着移动。我有从车厢内窗户玻璃反射看该人,发现不是该人的包包碰到我臀部,该人的包包是侧背在肩膀上的,依照相对位置及触感,应该是该人的生殖器贴着我。」

▼涂男专挑搭板南线的OL下手。(图/资料照/记者庄智胜摄)

另一名女子控诉,被告挤在她的后方,捷运开始行驶后,「我感觉东西贴着其臀部,感觉凸凸的,我有试着移动位置,但不管其往前,往左右移动,该凸起物一直贴着我臀部正中间,我觉得不舒服。因为我曾经在搭乘捷运时被性骚扰过,且感觉到该凸起物是有温度的,所以可以确认是男性的生殖器。」

涂男否认犯行,辩称若有这件事情,两名女子当下应赶快反应,而非事后才说。但台北地院法官认为,两女不认识被告,之间也无任何怨隙,没必要冒着伪证罪责设词构陷被告。

且法官当庭分别测量被告、两女的腰部至地面距离,加上他们案发时所着的鞋子鞋底高度综合判断,被告有可能以生殖器触及两女的臀部范围

法官认为,被告为逞一己私欲,不思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在捷运车厢公共场所对两女性骚,造成两人身心影响,所为实不可取,因此判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