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KTV厕所熊抱女服务生揉胸 男和解赔3万仍被判6月
一名33岁的叶姓男子今年3月与同事至新北市新庄区KTV唱歌,但他却在酒后看见服务生小玲(化名)独自一人在KTV清理包厢,色心大起从背后强抱对方,并加以搓揉胸部,事后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叶男酒后看见小玲独自在KTV厕所内清理呕吐物,竟色欲攻心,从背后强行抱住服务生,并用双手搓揉其胸部,强制猥亵得逞,直到后来他的同事见状阻止才停手,经被害人通知主管后报警逮人。
叶男事后坦承犯行,也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3万元,并于今年7月已赔偿1.5万元,新北地院审理后仍依强制猥亵罪判他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缓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