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摸女服务生臀部 北市男辩「酒醉断片」仍被判刑
周男在餐厅偷摸女服务生臀部,挨告辩称「酒醉断片」,台北地院不采信,依性骚扰罪判他3月徒刑。(黄捷摄)
周姓男子去年到和牛餐厅用餐,趁机摸了柜台女服务生的臀部,因而挨告性骚扰。台北地院审理时,周男辩称「酒醉断片」,但法官调阅监视器,发现周男走路还能闪躲其他人,餐厅主管也证称周男清醒,故认定犯行,判周男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或易服劳役,并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周男2019年5月27日到北市某和牛餐厅用餐,中途走出餐厅行经柜台时,趁机摸了女服务生的臀部一下,女服务生不甘受辱,向主管求助并拦下周男,报警提告。检方侦查后认为事证明确,依性骚扰罪起诉周男。
法院审理时,周男否认犯行,辩称他先前就认识女服务生,当下应该是要打招呼,但因为喝醉导致意识断片。
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周男确实贴近女服务生的右后方,伸出手摸了右臀后迅速离开,步伐稳定,和其他人擦身时还会靠右闪身,显示仍有控制能力;餐厅主管也到庭证称,当时周男能回答问题,知道要去哪里,走路也不会摇晃,不像喝醉,故不采信周男辩词,依性骚扰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