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打电脑边摸儿子下体3年262次 狼父遭重判790年

男童父亲长年猥亵下体。(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一名狼父长期猥亵4岁儿子生殖器,把儿子抱到腿上后,将手伸进内裤摸下体,3年下来犯行超过263次,直到他又侵犯女儿才让事情曝光,因此丢了婚姻,也跟儿子分居,但他却辩称自己是在「检查是否发育健全」,挨告后被判790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5年,仍可上诉。

据判决书,狼父从2006年起,常违反儿子意愿,把人抱在大腿上后,就一边以右手操纵滑鼠电脑游戏,一边以左手伸入儿子裤子内抚弄生殖器,每周约犯行2次,每次时间长达1、2个小时,因为被害男童没有求救管道,就这样玩弄了3年之久,直到2015年11月间父亲也猥亵女儿,被老师发现,才辗转也让此事曝光。

狼父挨告后,不否认自己有摸儿子下体的习惯,但坚称只是想了解儿子包皮生长状况,并非对儿女或其他儿童性幻想性冲动,也强调不论婚前还是婚后,都只与成年女子发生过性关系,而荣民总医院法院裁定协助鉴定也发现他没有精神疾病、也无恋童症等性偏好症状整体智能表现分布在中下,但大致具备应付社会生活所需的学习、判断能力,无刑前治疗的必要。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名男子为逞自己性欲,未尽保护教养责任,还滥用儿子对父亲的信赖感,长期且频繁强制猥亵,行为令人发指,审酌他认罪、离婚后已与儿子分居,依连续对未成年犯强制猥亵、262次对未成年犯强制猥亵罪,共263罪,总计判刑790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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