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书店」郑至慧病逝 医师疏失判赔百万
女书店创办人,人称台湾「妇女运动女侠」的郑至慧,98年罹患食道癌,1个月后引发败血症离开人世;她的丈夫张海潮控告陈昭富医师,认为医生没有善尽告知义务,导致错失医疗机会,提出精神赔偿200万,法官认为医师有医疗上的疏失,判赔100万。
人称「妇运女侠」的郑至慧,毕业于台大外文系,赴美攻读文学,将欧美思想带进台湾,70年代,为女性权益走上街头,更在1994年,在台北成立女书店,是女权运动的重要聚会所。郑至慧丈夫张海潮曾任台大数学系教授,夫妻在学界、妇运界占重要脚色,民国67年两人在美国相识结婚,回台后补拍婚纱照,一路支持太太踏上社会运动。
张海潮向法院主张,妻子的病情在9月20日已因感染可能引发败血症,但陈医师却未向他告知,让他丧失了帮妻子转诊感染科或其他治疗选项,认为陈有疏于告知的义务,于是向法院求偿二百万元。
士林地院认为,医师陈昭富可预期郑至慧有重大病情,却没有告知,病患权益受侵害,确有过失;张海潮因为丧偶,精神受损害,昨天判决陈医师必须赔偿100万元。振新医院强调,医师已经委任律师,对于判决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