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房外科名医梁宏华 偷拍7女病患判赔287万

涉偷拍37名女病患「乳房名医」梁宏华被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台北地院15日开庭时,他当庭与3被害人达成和解。(摘自北医,本报资料照片)

乳房外科名医梁宏华,3年前被控用录影笔偷拍女病患乳房触诊过程,医院和检警在诊间共查获37名被害人的偷拍档案,案经检方侦查后,7人和解撤告,检方依30个妨害秘密罪起诉梁,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法官今(10)日,就7位被害人附带民事求偿部分先行审结,判梁要赔偿每人各31万元,合计217万元。梁所涉偷拍女病患刑责部分,还在审理中。

40岁的梁宏华,原是北医栽培的明日之星,已婚的他5年前与林姓护理师发生婚外情,后来因不满林女另结新欢,趁林女裸睡时,偷拍对方美背及翘臀,再传照片给林女的新欢宣示主权,甚至在嘿咻时还偷拍性爱过程,不仅遭北医解雇,也被检方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后来和解收场。

前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医师梁宏华被控用针孔录影笔偷拍37名女病患胸部,台北地检署11日依30个妨害秘密罪起诉梁宏华。(图取自北医大附设医院官网)

不料,梁宏华又被控在2015年10月间在诊间偷藏录影笔,见求诊的女病患貌美、身材好,就在乳房触诊时偷拍,后来有护理师发现梁放在诊间架子上的笔外形有异,且放在同一个地方长达一周,有时还会调整角度,怀疑梁用录影笔偷拍女病患,私下向北医举报。

院方获报后组成专案小组后,在梁的诊间找到录影笔和相关档案,检警据报勘验偷拍内容后,发现共录有37名女子偷拍档。梁坦承偷拍,但辩称是做医学研究,后来与7人和解,检方去年10月侦结,依30个妨害秘密罪起诉。

全案移送北院审理,法官曾先传唤3名被害人进行调解,梁认错分别赔2人20万及30万元双方和解后,法官又陆续传其他被害人调解,因其中7人无法达成和解,法官先就7人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部分,判梁要赔每人各31万。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