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6年换29份工作 妻诉请离婚获准
台湾有一句谚语「1年换24个头家」,真实生活中新北市刘姓男子也差不多,结婚后对老婆、小孩不闻不问,而且6年来连换29个工作,太太受不了,认为他根本没尽到丈夫和爸爸的义务,诉请离婚获准。
94年结婚,刘男工作一个换一个,婚后还借住太太娘家,成天无所事事,岳父母气得把他赶出门,婚到3年连太太怀了第二胎,刘男依旧不工作,太太气的搬回娘家,两人从此没联络,他连孩子出生也不知道。
不仅对家庭没责任感,刘男还换工作如换衣,法官调出他过去6年的劳保资料,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就换了18家,好一点做了3个月只有5家,最长时间1年的也只有一家,没工作待业时间最长,有3个半月,算一算6年来他就换了29个工作!
刘太太的委任律师陈逸如表示,刘男常说想换有技能性的工作,最夸张的工作时间,只有几天;刘太太也说,刘男自以为靠着跳槽可以不断加薪,但工作换得太快,根本没累积到经验,薪水当然也没想像中的那么好。
刘姓男子则反驳,自己原先从事服务业,后来有去学技术做专业铣床,却被裁员才无力养家。但板桥地院法官认为,这对夫妻分居多年,关系名存实亡,且男子确实因为常换工作,导致对家庭不闻不问,判准离婚,子女监护权归给刘太太,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