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1年老公就被伏击 惨成植物人!人妻诉离法官准了

婚后才1年就被伏击,老公变成植物人,人妻诉请离婚法官准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是夫妻,不料,婚后才1年,阿国在今(2024)年1月遭人持棍棒殴打,头部受到重创,虽经手术治疗,但迄今仍重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小萱认为双方结婚不久,并无坚实感情基础,加上她还未满30岁,也无经济能力可负担阿国的医疗费用,因此依法请求判准离婚。

法院审理,阿国的法定代理人到庭陈称,同意小萱所提离婚之诉。法官认,民法第1052条第1项第7款所明定,夫妻之一方,有不治之恶疾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立法意旨在于夫妻共同生活若因身体或健康有障碍,不宜令其继续共同生活时,许其请求离婚。

因此所谓「不治之恶疾」,应解为任何足以危及婚姻关系维系,为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碍,而不容易治愈之疾病,不以该疾病有传染性或为常人厌恶者为必要。

法官审酌,阿国的病情,已造成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碍,而危及婚姻情感之维系,且阿国的疾病难以治愈,是不宜令其继续共同生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