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惨沦植物人 姐妹拒尽扶养义务!法官判准背后竟饱含心酸
自出生开始从未见过父亲、且现已有家庭的姐妹二人,面对市政府突如其来的通知,称她们应接手处理父亲陈男后续医疗及照顾事宜,显得相当无力。(示意图 / shutterstock)
陈姓男子年少时期起即吸毒、混黑帮,甚至因掳人勒索案频繁进出监狱,数年前不慎感染爱滋,现因酒醉路倒送医急救后变成植物人。市政府协助安置,并联系2名女儿通知照顾;对此,姐妹二人强调这一生未曾见过陈男,认为强行杠起抚养权有失公允,并向法院申请免除扶养生父义务。新竹地院审理,经查陈男确实未曾对子女尽过照顾、保护教育义务,最终裁定免除扶养义务。
判决指出,现年61岁陈姓男子,自17岁始染上毒瘾,甚至未成年时即涉犯掳人勒索频繁进出监狱,妻子任女同时素行不佳,长期在监执行,当时生下姐妹二人后即丢给祖父、姑姑抚养,自此行踪不明,音讯全无。
另法官调查发现,陈男自身并无正当工作,每回出狱后皆伸手向母亲索讨金钱,毒瘾多年来迟迟未戒除,生活无法自顾,更从未参与女儿们的成长阶段。此外,陈男多年间始终品行不端,8、9年前不慎感染爱滋,酒醉路倒送医,经急救成为植物人,现由新竹市政府协助安置。
对此,已有家庭的姐妹二人,面对市政府突如其来的通知,称她们应接手处理父亲陈男后续医疗及照顾事宜,显得相当无力。姐妹二人进一步指出,陈男过往抛弃子女时,从未有过丝毫顾念,以至于成为她们成长过程中最难以直视的黑暗面,并强调陈男有违人父应尽之责,如今市政府通知应尽照顾陈男之扶养责任,显失公平,因此向法院申请免除对陈男的扶养义务。
新竹地院审理,审酌民法虽然规定「直系血亲相互应负扶养义务」,然倘若扶养义务者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曾故意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家庭暴力等情节重大者,则不适用于此,最终免除姐妹二人对陈男之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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