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台中小六童沦植物人获判国赔 校长沉痛曝上诉理由

台中市乌日国小学童沦为植物人获判国赔校方将提上诉,捍卫清白。(图/张家铵提供)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市乌日国小6年级杨姓学童4年前晨间运动后发病,抢救后竟成植物人,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校方败诉,必须国赔,引发外界争议,22日是上诉日最后一天,校长沈俊达沉痛表示,校方认为一审尚有未查明事项,为了捍卫清白决定上诉。根据国赔计算,如果校方放弃上诉,以男童活到65岁为例,可获近4千万元赔偿。

2016年10月20日,杨姓男童晨间运动后,回到教室立即昏倒,经校内急救及送医,最后变成植物人,校长、导师护理师及所有教职同仁都感到悲痛万分,十分不舍。

家长2017年控告导师及护理师业务过失、重伤害告诉,经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最后不起诉处分,家长不服,接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都遭驳回,不得抗告,刑事部分,导师及护理师都没有过失。

民事国赔部分,校方应支付家长362万元及1百万精神抚慰金,每月还要付4万3千元给家长作为照顾费用,等到男童成年了,再多付2万3千元,直到男童去世为止。

沈俊达表示,学校事发后,每周都前往医院家中探视,直到被家长提告才作罢,多年来,学校一直都能体谅家长悲痛心情和承担庞大照顾费用的辛苦,但是今天经和导师、护理师和律师等人讨论下,认为一审判决仍有未查明事项,有待厘清,加上2名当事人强烈要求捍卫清白,因此决定上诉。

沈表示,所谓尚未厘清事项之一是指,依照学校SOP程序,学童发生意外后,是先由健康中心做初步处理,再视情况送119,但一审判决却认为,学校应直接送119。

他最后呼吁家长,在司法尚未三审定谳前,大家好好坐下来谈成立爱心基金会一事,接受外界捐助,协助减缓经济压力,他说他已接获不少愿意捐款的关怀电话

据了解,校方如果放弃上诉,该名导师才20多岁,还是个充满教育理念年轻人,「怠忽职守」的罪名会跟着她一辈子,此外,相关人等日后也有可能被审计单位认定放弃应争取真相权益,因而造成国家财政损失而遭到弹劾。

不过,若是校方放弃上诉,依民事国赔费用计算,若以领到法定的65岁退休年龄为例,家长可获得近4千万元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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