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日童运动完成植物人判国赔 校方汇假执行462万:双方都受折磨
▲乌日国小男童多年前运动完后竟成植物人,校方被判国赔,目前正进行二审。(图/ETtoday资料照)
台中市乌日国小6年级杨姓学童5年前晨间在操场跑完2圈后身体不适,经校方和消防人员抢救后竟变成植物人,去年台中法院一审判决校方败诉,必须国赔,校方为了证明当时处理过程没有过失,已提上诉。法官日前已到校园实勘,陆续传唤相关人员出庭,但家长坚持赔偿且提出假执行,校长沈俊达表示,已汇了462万元到法院,还说漫长的审理对双方都是折磨。
2016年10月20日,杨姓男童晨间运动后,回到教室立即昏倒,经校内急救及送医,最后变成植物人,隔年,家长控告导师及护理师业务过失、重伤害,最后不起诉处分,家长不服,接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都遭驳回,不得抗告,刑事部分,导师及护理师都没有过失。
不过,民事国赔部分,法院判处校方败诉,应支付家长原先所要求金额的四分之一,也就是462万元,每月还要付4万3千元给家长作为照顾费用,等到男童成年了,再多付2万3千元,直到男童去世为止。
校长表示,学校在事发后,每周都前往医院或家中探视,直到被家长对老师及校护提出刑事业务过失重伤害告诉才作罢,多年来,学校都能体谅家长悲痛心情和承担庞大照顾费用的辛苦,但是校方认为一审判决仍有未查明事项,有待厘清,加上2名当事人强烈要求捍卫清白,因此提出上诉。
所谓尚未厘清事项之一是指,依照学校SOP程序,学童发生意外后,是先由健康中心做初步处理,再视情况送119,但一审判决却认为,学校应直接送119,但若是直接送119,学校就没有设置健康中心的必要。
校长说,官司已进入二审,法官日前已到学校会勘,测量操场到教室的距离,以及从一楼到三楼教室的阶梯有几阶,这周也会再传唤相关老师出庭作证,此外,家长已提出假执行要求,校方也汇了462万元到地方法院作为反担保金。
他说,校方完全理解家长追求真相的心情,但校方也不得不提出上诉,否则日后恐会被审计单位弹劾,以及「怠忽职守」的罪名会跟着导师一辈子,他不禁感叹的说,一切交由法院做出公正判决,但审理过程对双方都是一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