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6童沦植物人获判国赔!议员吁勿上诉...校方:痛苦决定
▲乌日国小6年级学童心脏病发成植物人判国赔,台中议员呼吁校方不要上诉。(图/张家铵提供)
台中市乌日国小6年级杨姓学童患有心脏病,晨间运动后发病抢救竟成植物人,日前法院一审判决校方败诉,必须国赔,台中市议员张家铵、江肇国和赖佳微认为,多年诉讼造成家长身心俱疲,希望事件尽快落幕,校方不要上诉,校长沈俊达表示,22日是决定上诉与否最后期限,校方仍有多方考量尚未决定。
2016年10月20日,杨姓男童晨间运动后,回到教室立即昏倒,经校内急救及送医,最后变成植物人,校长、导师、护理师及所有教职同仁都感到悲痛万分,十分不舍。
家长2017年控告导师及护理师业务过失、重伤害告诉,经台中地检署侦查终结,最后不起诉处分,家长不服,接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交付审判,都遭驳回,不得抗告,刑事部分,导师及护理师都没有过失。
民事国赔部分,校方应支付家长362万元及1百万精神抚慰金,每月还要付4万3千元给家长作为照顾费用,等到男童成年了,再多付2万3千元,直到男童去世为止。
张家铵表示,非常心疼杨爸爸、杨妈妈不停的在医院、法院奔波的压力,他们很担心上诉后,法官如果改变判决,会增加照顾上的经济压力,他们真的很需要这笔钱去照顾,期盼市府让这件事就此尘埃落定。
江肇国、赖佳微说,事发至今已经4年,近日一审结果出炉,判定学校确有疏失,但校方却回应绝无疏失,要持续上诉,为政者应体会家长的心情,不要拿人民的纳税钱打这种无谓的官司,从判决来看,法院认定校方确实有疏失,市府要做的是检讨校园的急救流程,或是校园AED使用的训练是否落实,市府要诚恳认错、承担责任,不要再造成家属的二次伤害。
沈俊达表示,学校非常能体谅家长悲痛心情,如果放弃上诉,会不会日后被相关单位认定放弃应争取真相权益,因而造成国家财政损失而遭到弹劾,此外,导师还只有20多岁、充满教育理念的年轻人,「怠忽职守」的罪名会跟着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