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童跑操场沦植物人校方判赔462万 议员吁市府不要上诉

乌日国小学童因心脏病发成植物人,遭法院学校败诉需国赔议员为民请命,希望市府能尊重法院判决不再上诉。(台中市议员赖佳微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中市乌日国小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学童,4年前跑完操场教室后倒地不起送医后成植物人,家长控诉校方有疏失声请国赔,近日一审判决出炉,学校应赔偿462万余元等;市议员赖佳微、江肇国、张家铵16日为民请命,希市府尊重法院判决不再上诉。教育局强调,是否上诉将由学校与律师进一步讨论。

赖佳微表示,事发至今已4年多,近日行政诉讼一审结果出炉,判定学校确有疏失,全案应国赔462万余元,每月另再支付4万3000余元给家长。校方第一时间回应自认绝无疏失要持续上诉,教育局也尊重学校决定;经向家长了解后,他们很担心又要医院、法院两头跑,希事件尽早落幕。

江肇国认为,为政者不要拿人民纳税钱打这种无谓官司。从杨小弟判决来看,法院端认定校方确实在不少程序上有疏失;市府方要做的是持续检讨台中市校园急救流程,或是校园AED使用训练是否落实?他要求市府诚恳承担责任,不要再造成家属二次伤害。

张家铵说,市府应尊重法院审判结果,再多金钱换不回男童健康。根据统计,每位植物人每月居家照顾费用就要2万多元,在院安养更高达5万,这些都让已受伤家属更困难;期盼市府将心比心体谅家属,协助他们有圆满结果。

教育局强调,市府要求校方尽全力协助家长,持续关心孩子医疗进展状况。多次函文要求各校依据学校卫生法第15条规定,订定紧急伤病处理规定;有关校园AED使用训练,从102年起率先要求得标厂商针对校园教职员进行AED教育训练,建置校园急救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