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植物人医生判赔巨款 医纠关怀协会吁政府速订常规

昨天台北市高雄市文明人权服务协会台湾医疗纠纷关怀协会邀集学者专家讨论,盼让外界能一窥医疗诉讼原貌。(台北市文明人权协会提供)

近期新竹马偕医院妇产科医生,因医疗纠纷被判赔2200万元,引起医界哗然,台北市文明人权协会昨举办「医疗人权学术研讨会」探讨医疗诉讼问题,指出现行医疗纠纷多由医审主观判定,违反宪法正当法律程序,要求政府尽速订定「医疗常规」,并建立更严谨的医审会制度改善环境。

昨天台北市、高雄市文明人权服务协会及台湾医疗纠纷关怀协会邀集学者、专家讨论,盼让外界能一窥医疗诉讼的原貌。台北市文明人权协会理事长张凯钧表示,医事鉴定制度应比照教师评议制度,研讨会讨论法律周全要落实判决,不周全要改革法条,生命在医疗体系手上,要建立医病共生共赢,台湾虽有医疗专属法庭,但起诉或判决多仰赖医审会鉴定。

台湾医疗纠纷关怀协会理事长李福民表示,曾受理许多医纠家属投诉「医审会判定不公」,107年医疗法第82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修正后,医师过失责任之判断,系以其是否违反「客观医疗常规」为依据,惟该法施行后,迄今没有订定「医疗常规」,医疗常规系攸关人民身体健康及生命之重大法益,在常规付之阙如情况下,是否违反医疗常规,全由医审会主观判定,显违反宪法正当法律程序。

李福民说,与会人士针对医审会委员做成鉴定意见时,未综观全部医疗过程,仅就双方争议事项做出判断,尤其鉴定医师不具名、过程不公开、当事人无法参与鉴定意见,对鉴定意见有疑虑时,法院也无法传唤鉴定人说明,在鉴定意见没有救济程序情况下,直接影响当事人诉讼权益,使其陷于诉讼上不平等,尤其法院完全采酌鉴定内容为判断依据,无疑对受害家属是二度伤害。

尤其在受理医纠求助个案中,都表示病历护理纪录已被更动,医疗纪录作成后如何避免事后异动?更改后应留下电磁纪录等,有助于还原医疗当时之真相,而纠纷发生后,医院态度、是否因医护过劳造成疏失,都应列入医院评鉴范围。

台湾犯罪被害人人权协会刘承武副理事长也表示,医疗过失之有无,应以医师是否尽客观必要注意义务、善尽合理临床专业裁量义务,并审视客观医疗常规,所以医疗常规之订定,有助于院检做出判断,况医疗纠纷本属专业诉讼,应转由医师及医院负举证责任,以符合公平之旨,杨副教授也表示,医纠发生后,医病双方都苦,病方冗长诉讼中陷入忧郁,医师本身如真有疏失,纵使胜诉,也难逃内心煎熬。

与会团体也呼吁政府应尽速制定更严谨的医审制度、检方设立医疗专股卫福部应修正医疗法,于6个月内订定分科分级医疗常规,除提供病患就医参考,发生纠纷时亦可初步判断,尤其鉴定应采中央、地方二级制,鉴定意见需公开透明,不服鉴定者,在诉讼上可请求交互诘问,应由医疗相关学者撰拟初步鉴定,排除现职医师,医审委员会讨论时,与案件有关医师需回避,鉴定结果比照大法官释宪采具名多数决,并载明不同意见,然医纠类型众多,对于牙医、中医等不同纠纷,应组成不同医审组织,台湾医疗纠纷不是家属滥诉,医病之间本来就是协力行为,需要更多的制度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