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锈蚀害工程师坠桥丧命 基隆市府须赔2124万多元

本报资料照片

2016年陈姓工程师到基隆市和丰桥勘察雨水下水道工程,不料他倚靠的栏杆因锈蚀断裂,他坠落13公尺深的桥下死亡,家属诉请国家赔偿,一审判基隆政府须赔偿2618万多元,二审酌减金额后,改判赔2124万多元。可上诉。

死者家属提告主张,创聚公司承揽基隆市的雨水下水道工程,陈姓工程师到和丰桥倚靠在桥上倒U型铁栏杆往下俯视,栏杆因严重锈蚀突然断裂,陈当场坠落至13.3公尺深之桥下大排水沟,经送医急救不治死亡,市政府须负国家赔偿。

高院认为,栏杆设置在基隆市中正区和丰桥上,事故地点系临大排水沟之和丰街边坡外侧,该路段禁止停车行人通行,事故地点与下方大排水沟高低落差约13公尺,且距离公车站牌仅数十公尺远,应属行人得进出之开放空间

法官表示,由于一般人行经该处即可能因高低落差自高处坠落,导致生命身体财产遭受危险,足认事故地点具有高度危险性,况包含和丰街道路及边坡外侧护栏均由市政府人负责管理维护,市府对事故地点的栏杆应有维护之责。

高院指出, 基隆市政府对于已发生严重锈蚀的栏杆,却未为任何修缮或装设C型护栏为阻绝,更未进行列管定期巡视维护,或设置醒目危险警告标示,且与陈男坠落死亡有相当因果关系,应负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