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丢工作」林益世妻求解除境管 检呛:认为你无罪有几个

彭爱佳为求解除限制出境,到高院出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因收贿6300万元,二审遭高等法院判刑13年半,目前全案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而林益世、彭爱佳夫妇案发后即遭限制出境,至今超过5年。其中彭爱佳一二审均获判无罪,但仍遭到限制出境,影响她的权益,因此她向高等法院提出声请,要求解禁。

高院9日开庭,彭女表示,她目前担任电视台新闻部采访中心主任,公司高层指派她月中赴大陆湖南采访,因遭限制出境,非但不能出国采访新闻,甚至连护照台胞证都不能重新办理。由于婆婆身体不好,丈夫在家陪伴并准备重考牙医师执照,所以她成为家里唯一经济支柱,如果她不配合公司政策,很可能因此丢掉工作

彭女进一步指出,丈夫还在国内孩子也小,身家财产都在台湾,她不可能放弃在台湾的家庭。她强调,她不会逃亡,不希望家人与自己被扣黑帽,况且她无罪,为什么要逃亡。

莅庭检察官则说,彭女可以喊冤,虽然法院判决无罪,但请她自己到市井大街上问,卖水果的、路人甲等等,认为她无罪的会有几个?若法院解除限制出境,检方不愿负责。

彭女回击检方,她一二审历经6位法官、10几位检察官审理,还是让她获判无罪。相信法官、检察官的专业程度,应该比卖水果的或路人更加专业。由于彭女出国在即,承审法官钱建荣表示,这两天内就会做出裁定。

在彭女卷入的林益世贪污案中,林遭指控协助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取得炉下渣原料转售及承购中联公司的转炉石合约,林在事后收取贿赂6300万元,并打算索取更多贿赂。全案在5年多前爆发,林益世等人遭查办,林一审遭判刑7年4月,二审改判刑13年6月,目前案件上诉第三审中。至于彭爱佳与林的两名舅舅沈焕璋沈焕瑶,虽被控洗钱罪,但一二审均获判无罪,依照《刑事妥速审判法》规定,3人无罪确定的可能性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