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张念慈求解除境管 士院驳回理由曝光!

启惠15日出庭,以出国演讲为由声请解除出境、出海。(图/记者张曼苹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中研院院长翁启惠涉嫌利用女儿名义,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长张念慈行贿3000张、市值9300万元的浩鼎股票,2人被依贪污罪嫌起诉。翁15日出庭时提到「接到多场国际会议邀请,若不能出席将是他及国人损失」,希望解除境管士林地院认为,限制出境仅在保全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因此驳回声请。

翁启惠出庭时表示,他绝没有不法意图,但检方仍断章取义、草率起诉,看完起诉书后,非常失望也非常愤怒,这对他及家人、中研院是很大的伤害,且他没有忘记回国初衷,「如果逃亡,对人格是非常严重之羞辱,在学术界将无立足之地」,今年已接到许多国际演讲,希望可以解除境管,「不能出席将是他个人及国人的损失。」;而张念慈则称,「我是清白的,我会证明清白到底」,先前调查期间曾出国3次,也都如期出庭,绝对不会逃亡。庭讯时翁启惠甚至还默默拿起手帕拭泪。

士林地院认为,翁启惠虽以出境演讲协助台湾提升国际学术地位为由,声请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或可透过发表书面论文研究成果方式提升台湾国际学术地位或能见度,尚难谓无从以其他方式代替被告亲赴境外处理之必要,纵使被告出入国境权益受有影响,但采取限制出境出海已属对被告居住或迁徙自由之相对最小侵害处分,未逾越必要程度,亦未违反比例原则

另张念慈部分,士林地院指出,被告及其辩护人主张「无罪之人自无逃亡之可能,限制出境、出海之强制处分恐减损人声誉」等,然境管仅在保全刑事诉讼程序之顺利进行,非认定被告有无犯罪实体审判程序,被告是否成立犯罪,乃将来法院应实体认定之问题,因此2人声请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非有理由,应予驳回。

▼张念慈出庭时也坚称自己绝对不会逃亡。(图/记者张曼苹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