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诬陷偷钱 壮女竟推瘦男坠溪「冷血溺杀」遭判14年 

太平北田大桥下惊见一具男浮尸,追查下竟是同居女室友「冷血溺杀」。(资料照,下同)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太平区去年5月初发生一起水流尸案王姓男子被人发现溺毙溪中,警方一度认为是单纯轻生或意外案件,但追查下才发现竟是体型壮硕的同居室友刘女所犯,刘女向警称因不满王男曾诬指她窃取他人财物,才将其推落溪中;台中地院考量到刘女犯后承认涉案,有悔悟之意,依杀人罪判14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全案可上诉。

39岁、仅有50公斤体型瘦弱的王男,去年5月4日被人发现溺毙在太平北田大桥下的头汴溪坑中,警起初以为是单纯意外或轻生案件,经循线找到同居室友刘女涉有重嫌,刘女被逮后坦承去年5月2日与王男喝酒聊天,酒后提议到北田大桥溪边戏水,但因王男曾诬指刘女窃取他人钱财,刘女心有不满,竟趁王男酒后将他推落溪中,更站在一旁看着王男没入溪底才转身骑车离去。2天后,王男被人发现已成浮尸。

警经调阅监视器画面追查,发现2日下午,曾有一名体型壮硕的女子乘机车载着王男往北田大桥方向行驶,但过了10分钟后,女子骑车返回,后座的王男却就此不见踪影。警方因此认定刘女涉有重嫌。

王男家属得知刘女坦承犯案都不敢置信,因刘女犯后异常冷静,不但谎称不知王男行踪,更曾陪着家属四处寻找,更在王男遗体被发现后陪同到殡仪馆认尸,甚至事后还主动到灵堂前帮忙守灵,更在事发后称王男回来托梦,说「我很冷、快来救救我」等语。

台中地院审理,认定刘女因细故,造成对于被害人家庭难以抹灭之伤痛,迄今尚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但考量刘女犯后承认涉案,深表悔悟之意,有效节省司法资源,依杀人罪判14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